營養學院境外研修說明
/ 資料來源_營養學院 (115.03.13更新)
境外研修類別及申請資格
學生需符合下列資格方得申請境外研修:
一、為本學院在學學生(116學年度起需修習至少3學分EMI課程)。
二、研修類別
(一) 實驗室研究類:(至盟校老師Lab研習,需媒合)
- 大學部學生需修習至少一學期「專題研究」,並取得該課程指導教授證明。
- 碩、博士班學生需完成「論文計畫審查」或等同之研究能力證明,並取得指導教授證明。
(二) 專業課程類:(如Harvard Session、櫻花科技計畫、雙聯學位)
- 依欲申請之學校規定。
(三) 見習類:(如學海築夢計畫)
- 依甄選規定。
三、 應具備之語言能力。
- 英語:CEFR B1、全民英檢中級通過、多益 550 分以上或等同上述測驗標準之證明。申請學海築夢計畫者,依甄選規定。
- 其他:依欲申請學校之規定。
【注意事項】
學生凡出國學習、交流,皆需向校方簽報境外研修,請務必通知各所屬系所,若不確定是否需要通報,可洽詢各系所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