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養學院境外研修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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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養學院境外研修說明

/ 資料來源_營養學院 (115.03.13更新)

 

境外研修類別及申請資格

 

學生需符合下列資格方得申請境外研修: 

 

一、為本學院在學學生(116學年度起需修習至少3學分EMI課程)。 

 

二、研修類別

(一) 實驗室研究類:(至盟校老師Lab研習,需媒合)

- 大學部學生需修習至少一學期「專題研究」,並取得該課程指導教授證明。

- 碩、博士班學生需完成「論文計畫審查」或等同之研究能力證明,並取得指導教授證明。

 

(二) 專業課程類:(如Harvard Session、櫻花科技計畫、雙聯學位)

- 依欲申請之學校規定。

 

(三) 見習類:(如學海築夢計畫)

- 依甄選規定。

 

三、 應具備之語言能力。 

- 英語:CEFR B1、全民英檢中級通過、多益 550 分以上或等同上述測驗標準之證明。申請學海築夢計畫者,依甄選規定。

- 其他:依欲申請學校之規定。

 

【注意事項】

學生凡出國學習、交流,皆需向校方簽報境外研修,請務必通知各所屬系所,若不確定是否需要通報,可洽詢各系所辦。